
我昏睡了一天,吓得舍友差点打120。
小七跑到宿舍来找我的时候,我正在吃泡面。
这个月的生活费,减去开房的钱,只有五百块了。
而我,还需要再坚持半个月才到打款日。
泡面成为了我最好的选择。
小七把带来的鸡腿塞进碗里,替我忿忿不平:
“陆星辰真该死啊,我以为你们见了父母就算定了这件事。”
“你追他四年啊,他怎么转身当了沈意的舔狗?”
“你们什么时候分手的?上个月吗?”
分手吗?女朋友才有资格分手吧。
而我,哪里配?
我苦笑,“四年啊,时间过得真快。”
“是啊,全校都知道你是陆星辰的小跟班,小尾巴。”
“他陆星辰出现的地方,一定有你的身影啊。”
“他打球,你送水!他参加辩论赛,你熬夜写稿子!”
“他这四年,去过一次食堂吗?哪一次不是你买了给他送去!”
“不是我说,媛媛,你到底喜欢他什么啊?”
小七的喋喋不休,将我的思绪又拉远了。
岂止。
陆星辰喜欢的球鞋,是我省吃俭用买的。
陆星辰的毕业论文,也是我帮他润笔修改,甚至把自己的选题给了他。
陆星辰四年的换洗衣服,全是我手洗的。
冬天的水,冰冷刺骨,他每天都要穿干净的衣服。
为此,我的手起了冻疮。
还要骗妈妈是因为学校热水管坏掉,太冷了导致的。
我不曾爱过一个人,也不知道如何爱人。
只想着,尽最大的努力,把最好的给他。
包括我宝贵的贞操。
我以为站在了陆星辰的身边,就代表我的位置。
“越说我越生气,这种渣男,你不要再喜欢他了!”
“好。”
我打断了小七的话,语气平静。
此刻的我,终于清醒了过来。
费劲力气爱一个人,并不是我的错。
可人,总要学会及时止损。
在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身上,实在不值得花费如此多心力。